国标代码:12106
江苏招生代码: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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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专招生章程

发表日期:2017-05-16      点击量:949
         一、学院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12106(国标代码)、1431(江苏代码)、1496(3+2专本分段代码)
         高校全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二、学院简介
         泰州具有2100多年的历史,“州建南唐,文昌北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于此,被誉为“水兵母亲城”。她又是一座新兴工贸城市,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十五个中心城市之一。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前50强,是医药名城、港口名城、文化名城和生态名城。
         学院是1998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校,也是江苏省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泰州市职工大学和泰州卫校,办学60年来,先后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优秀人才6万余人,被誉为“孵化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的基地;培养白衣天使、口腔卫士的摇篮”。学院现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和省平安高校。新的历史时期,学院秉承“服务好地方,发展好学院,关心好师生”的办学理念,围绕地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先进文化传播中心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智力支持中心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信息化、国际化”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的开放型、创新型的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中国国家级医药高新区——泰州中国医药城,占地面积1061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全国一流的现代化高职校园。现有教职员工54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199人,博士硕士21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7%,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0000人,年社会培训15000人次以上。学院围绕江苏及泰州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置院系,开设专业。现设有机电技术、医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信息技术、药学、建筑工程、艺术等7个二级学院和基础科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办学专业35个。建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药物制剂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医药服务、机电装备制造技术、电子信息)、省级特色专业5个(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3+2”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3个。建有国家级实训中心2个(护理实训中心、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训基地3个(护理、机电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院级实训基地33个,校企双主体学院4个,中兴通讯CLAA物联网示范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是教育部国家级“工业机器人开放式公共实训基地”暨“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中心”建设单位。
        学院注重加强与地方融合发展,成立了泰州市职业教育联合会、泰州市工业经济研究院、泰州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研究院,建有省、市级科研平台7个,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校地校企协同育人。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全省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3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均为99%以上,连续四次(八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专业名称 优势专业介绍
护理 省级特色专业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核心专业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国家级实训基地                                         
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助产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口腔医学技术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
康复治疗技术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药学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核心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工业机器人技术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数控技术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市场营销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3+2”专本分段培养专业
物流管理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会计 院级特色专业
酒店管理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财务管理 新设专业
电子商务 新设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
国家级实训基地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核心专业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3+2”专本分段培养专业
移动通信技术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群专业
国家ICT行业创新基地
精细化工技术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 中央财政资助的重点建设专业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3+2”专本分段培养专业
食品质量与安全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药品质量与安全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中央财政资助的重点建设专业
省级特色专业
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省级实训基地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院级特色专业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幼儿园工作与管理
环境艺术设计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广告设计与制作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
院级特色品牌专业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群专业
音乐表演 院级特色专业
 
         三、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
        1.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招生对象:报考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均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
        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新生录取规则是:
        1.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对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无要求。
        2.男女比例:我院对各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江苏录取方式:
        (1)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考生,分别按文科、理科或艺术类招录,各类别招生专业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学院招生网站。凡A志愿报考我院考生,进档后,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3+2专本分段项目专业,安排专业时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级差为5分,即以C级为基础,每门选测科目提高一个等级加5分计入投档分安排专业。
        (2)对报考我院的江苏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采用江苏省专业加试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江苏省音乐加试统考合格的考生,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声乐和器乐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我院委托南京师范大学考试的舞蹈加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报考我院的江苏注册入学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不再采用选测科目等级级差法,对符合要求的提出申请的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原则:如按《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苏招委〔2017〕1号)投档原则仍同分的,则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对江苏以外的省份录取方式:招收普通类理科、文科及艺术类考生,相关专业对考生科类的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艺术类考生艺考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的艺考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全部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6.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助学措施
        学校积极主动与多方企事业单位合作,争取社会资源参与奖学助学,学生享受奖助学比例达70%以上,被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录取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的企业助学金,享受2年;被我院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广告设计与制作录取每生每年享受1000元的企业助学金,享受2年,具体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奖助学方式 金额 备注
奖学 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 奖励面达0.3%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生 奖励面达3%
学院奖学金 最高1500元/生 奖励面达30%,设特等、一、二、三及单项等5档
“锦宸”奖学金 1000元/生  
助学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生 资助面达25%,设一、二、三档
各类社会助学金 泰州交巡警“一滴水”助学金 2000元/生  
泰州市妇联“圆梦工程”助学金 2000元/生  
“锦宸”助学金 2000元/生  
泰州市民政局福彩中心“情暖万家”助学金 3000元/生  
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 2000元/生  
慈善总会助学金 1500元/生  
一次性困难补助 800元/生  
河海大学校友会 2000元/生  
泰州移动公司助学金 1500元/生  
泰通工业有限公司助学金 1600元/生  
泰州高港高新区委员会助学金 1600元/生  
泰州海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助学金 2000元/生  
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最高4700-6800元/生/年 减免学费,根据省厅政策执行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最高8000/生/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
校内勤工助学岗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备注:江苏3+2专本分段专业的学生不享受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助学金。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7年我院将在江苏、山西、安徽、四川、河南、贵州、甘肃、广东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市)招收3540名普通专科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计划、科类要求等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2017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校园WIFI全覆盖,教室、宿舍均配有空调,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预收1400元/年/生(4人间)。
       九、联系方式
       我院招办常年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咨询QQ等,考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学院招办及相关分院、省市(区)负责人联系。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或招办微信查询录取结果。
招办 咨询电话 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86055003
咨询QQ 1666395168、1102193353、627558968(群)
咨询邮箱 zsbtzy@163.com、zsb@tzpc.edu.cn
学院网址 www.tzpc.edu.cn
学院地址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新校区)
邮编 225300
学院微信 tzpczb(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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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 机电技术学院 15751155003
医学技术学院 15751155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751155005
信息技术学院 15751155006
药学院 15751155007
建筑工程学院 15751155008
艺术学院 15751155009




内蒙古 13016756521
安徽 15189994588
四川 15751155565
山西 15996006663
贵州 15301432111
甘肃 15301432111
广东 15751150055
河南 15751150055